新浪网最近登出了一篇《美国五大最危险计算机黑客出炉》,woo~~好酷~都是大牛人,都是年轻人,都犯罪了,也都判刑了。但今天我们不说这个,我们看看这些人现在在干什么:
凯文·米特尼克(Kevin Mitnick) ,这个无数人心中的偶像,这个无数人想到黑客以后第一个蹦出来的形象,曾被判处5年零8个月的单独监禁,现在是一位计算机安全作家、顾问和演讲者。
阿德里安·拉莫(Adrian Lamo),曾被处以6.5万美元罚款,以及六个月家庭禁闭和两年缓刑。但他现在是一位著名公共发言人,同时还是一名获奖记者。
乔纳森·詹姆斯(Jonathan James),第一个因黑客行为入狱的未成年人,现在正计划成立一家计算机安全公司。
罗伯特·塔潘-莫里斯(Robert Tappan Morris),蠕虫病毒的发明者,被判处3年缓刑、400小时社区服务和1.05万美元罚款,目前是麻省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和人工智能实验室的一名终身教授,主攻方向是计算机网络架构。
凯文·鲍尔森(Kevin Poulsen),被处以五年监禁,在监狱服刑期间,他担任了《连线》杂志的记者,并升任高级编辑。在他最著名的一篇文章中,主要讲述了他如何通过Myspace个人资料找到744名性犯罪者。
首先总结两个共同点:一、以部分还是在做信息安全方面的工作,他们确实有着“先天”的优势;二、喜欢做记者、演讲者、作家,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,或者他们那个圈子的故事。
再总结一个特点:他们目前都还好好的生活和工作着,而且不是一般的好,MIT的终身教授、《连线》高级编辑……
最后再总结一个共同点:他们是有史以来最具有危险性的黑客。
好了,我们把所有这些放在一起看,嗯,没什么。对,我们所习惯的黑客形象就是这样,先是干坏事,然后被抓,然后变好,重新利用自己的技术为人类造福。
是,我们熟悉了那个世界。回过头来看看我们的世界吧。在我们国家,你见过黑客被抓了以后还有任何响声吗?没有。不知道他们到哪儿去了。也许正在某个监狱里放风?或者正在某个秘密的实验室里担任国家安全的捍卫者?(我看《战争之王》有感,呵呵)……没有人知道。政府没有觉得有必要告诉公众;公众没有觉得有必要了解,他们是万恶的,他们应该从此销声匿迹。
为什么我们同样的人,面对同样事情的不同结果,却能如此坦然?